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7:41    次浏览
吹嘘自己能办驾驶证,诈骗数十人。日前,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志敏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。今年33岁的王志敏是新疆精河县人。凭着曾学过驾驶的经历,他到处吹嘘自己有“关系”,“不用学习,不用考试”,只要交些钱就可办理汽车驾驶证。因其学过汽车驾驶,许多人都信以为真。到2013年9月,先后有40余人向其交了办证钱款,金额从3000元到8000元不等。其间,虽然有人不断催促,但王志敏总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。最后,在收了大笔的“办证钱款”后,王志敏更换了电话号码,躲了起来。后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。